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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市场家具进口相关知识

时间:2009-01-13     人气:2037     来源:NET|DXZM     作者:
概述:  欧盟自2007年1月扩大到27个成员国之后,已成为一个拥有4.8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就家具业来说,目前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市场、最大的消费市场和最大的进口市场。     欧盟的家具生产额约占全......
  欧盟自2007年1月扩大到27个成员国之后,已成为一个拥有4.8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就家具业来说,目前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市场、最大的消费市场和最大的进口市场。

    欧盟的家具生产额约占全球的一半。2005年,欧盟25个成员国的家具生产总额约为715亿欧元,其中77%是木家具。德国是欧盟最大的家具制造国,占27%以上,之后依次是意大利(21.6%)、法国(13.5%)和英国(10.4%)。

    2005年,欧盟家具消费额约为764亿欧元。原欧盟15国的人均消费额为165欧元,其中奥地利、芬兰、意大利和德国位居前列。

    2005年,欧盟总共进口了1070万吨、价值298亿欧元的家具,其中68%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德国是最大的进口国,其进口额约占整个欧盟的1/5。2005年欧盟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了301万吨、价值71亿欧元的家具,其中中国是增长最快的国家,2001年到2005年期间从中国进口家具的金额增长了三倍,进口数量增长更快。

    在技术法规方面,目前欧盟没有专门针对家具的指令,但以下几条是适用的: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主要对软垫家具提出了防火阻燃性要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令(1999/13/EC),简称VOC指令:对家具在生产过程中所释放的一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了规定;

    建筑产品安全指令(89/106/EEC):对木质板材中甲醛含量进行了规定;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一系列的修订和补充:对家具所使用的油漆等物质中可能含有的限用物质进行了规定;

    REACH法规(欧盟条例No 1907/2006和指令2006/121/EC):家具制造业作为化工产品的下游产业,在加工中所应用的胶粘剂、油漆等化工产品都受到REACH法规的约束。

    通用产品安全要求

   为弥补欧盟各国关于消费者安全保护方面法规的差异性,确保投入市场的产品的安全性,2001年,欧盟对原有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92/59/EEC)进行了修订,并通过了新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简称GPSD指令)。该指令覆盖了除服务领域之外的众多消费品,不仅适用于新产品,也适用于二手产品。但是,指令不适用于已制定特定产品指令的那些产品,例如玩具。

1. 指令适用范围

    指令适用但不限于下列产品:服装、药品、个人用园艺用品、食品和饮料、家庭用品、婴幼儿用品、化学品和杀虫剂、消费者用烟花、机动车等。

    根据GPSD指令,欧盟制定了一批相应的协调标准,其中与家具相关的有:

EN 581-1:2006《室外家具.野营,家用和定约用座位和桌子.第1部分:一般安全要求》
EN 1129-1:1995《家具.折叠床.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第1部分:安全技术要求》
EN 1129-2:1995《家具.折叠床.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第2部分:检验方法》
EN 1130-1:1996《家具.家用婴儿床和摇篮.第1部分:安全技术要求》
EN 1130-2:1996《家具.家用婴儿床和摇篮.第2部分:检验方法》 

2. 产品通用安全要求

    指令对产品的通用安全方面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 制造商有责任只将安全的产品投放市场;

    (2) 当涉及产品的安全性在共同体特定的法规中没有规定时,则该产品应符合销售地成员国的相关法律;

    (3) 按照通用安全标准对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估时,应考虑以下因素:是否有由欧洲标准转化的国家自愿标准;销售地成员国是否已制定了标准;是否有委员会建议制定的产品安全评估指引;技术状态;消费者对产品安全的合理期望。

    (4) 指令还规定,即使产品符合该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一旦有证据显示该产品是危险的,成员国执法机构同样可以采取相关措施限制产品投放市场,如要求撤出产品或召回产品等。[page]

3. 制造商和经销商的责任
    指令要求产品供应链中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都有责任保证投放市场的产品的安全性,并且有责任与监管机构合作。当制造商和经销商基于他们所拥有的信息和专业知识,明确知道投放市场的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存在某种危险性时,应立即通知成员国监管机构,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伤害用户。
    (1) 制造商的责任
    产品的某些安全性如果没有适当的警告,消费者是难以发现的,因此指令要求制造商应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使他们能够对产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能具有的危险性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同时也要指出,制造商提供的警告并不能免除应符合本指令的其他要求的责任。
    制造商应针对产品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能及时通知产品可能具有的危险,并撤回存在问题的产品,以避免造成危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识制造商的身份和详情、产品的批次,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样测试以及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调查,同时制造商应让经销商了解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2) 经销商的责任
    指令要求经销商有协助满足本指令所规定的安全要求的责任,特别是不能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经销商应参与对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监督,特别是应及时传达产品所具有的危险信息,保持和提供原产地的追溯性文件,配合制造商和执法机构避免危险的发生。
    挥发性有机物要求
   家具在制造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有机物,而这些有机物在家具使用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步挥发,对人体造成危害。为控制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欧盟理事会于1988年12月12日颁布了针对建筑产品安全的89/106/EEC指令,1999年3月11日又颁布了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释放的1999/13/EC指令。
1. 甲醛
    各种木质板材(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实木板)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粘合剂,因此可能含有甲醛(formaldehyde)。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引发头痛、严重的呼吸道刺激和眼刺激;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引起皮肤过敏;还会有致突变作用,诱发肿瘤。
    欧盟理事会在1988年12月12日颁布了建筑产品安全指令89/106/EEC指令,并于1993年7月22日对其进行了修订(93/68/EEC指令)。该指令指出,建筑产品只能在其符合预定用途的条件下方可投入市场。为此,它们在安装到工程中之后必须在机械强度的稳定性、防火安全、卫生、健康和环境、使用安全等方面满足指令附录规定的基本要求。其中健康和环境一项中要求不得向空气中释放有害气体。
    89/106/EEC指令并未规定木质板材中甲醛含量的具体要求。具体含量规定可参见EN 13986《建筑用人造板 性能、合格评定和标志》,检验标准为EN 120《木质板材.甲醛含量的测定.钻孔萃取法》和EN 717-2《木质板材.甲醛释放量的测定.用气体分析法测定甲醛释放量》。
    EN 13986规定,E1类板材(可直接用于室内)的甲醛含量应小于8 mg/100g,释放量≦3.5 mg/m2•h,或≦5 mg/m2•h(生产三天内);E2类板材(必须经过修饰处理后方可允许用于室内)的甲醛含量应为8~30 mg/100g,释放量为3.5~8 mg/m2•h,或为5~12 mg/m2•h(生产三天内)。
2. 挥发性有机物
    1999年3月11日欧盟颁布了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释放的1999/13/EC指令,简称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指令。该指令涉及了使用有机溶剂的几乎所有领域,如印刷、汽车涂装、制药、表面清洁等。2004年欧盟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指令不包含适用于油漆和清漆使用要求的油漆指令(2004/42/EC指令)的领域(包括某些导致对流层臭氧数目升高的涂料、染料、汽车表面整修产品,其VOC排放设定值比之前允许值调低了很多,要求更加严格了)。
    VOC指令也涉及家具行业,主要是因为家具中的硬木夹板、粘合剂、甲醛泡沫绝缘材料、油漆、清漆、亮漆、封边剂中含有如甲醛、挥发性卤代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等有机挥发物,其具体排放控制标准可参见下表。

内容
溶剂消耗量(吨/年)
废气排放限值(mg C/Nm3)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占溶剂的百分比)
总排放限值
(新源)
木制品表面的涂料
15~25
100(1)
25
 
>25
50 / 75(2)
20
 
木料浸渍
>25
100(3)
45
11 kg/m3
木料和胶
>5
 
 
30 g/m2
涂料原料、清漆、油墨、胶粘剂(4)
100~1000
150
5
溶剂总量5%
>1000
150
3
溶剂总量3%
注:(1)排放值适用于密封的情况下的涂装和干燥过程;
(2)第一个值为干燥过程的限值,第二个值为涂装过程的限值;
(3)不适用于用木馏油(creosote)浸渍;
(4)瞬时排放不包括涂料的原料为在密封容器中以制剂形式出售的溶剂。

    除该表外,欧盟1999/13/EC指令规定:任何一种卤代VOC(在R40的毒性范围内)的排放极限值为20 mg/m3。[page]
   有害物质要求

   欧共体理事会在1976年颁布了关于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的76/769/EEC号指令,该指令通常被称为“限制指令”(Limitations Directive),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其中也包括了对家具的规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工艺的不断创新以及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截至2008年8月,该指令已经经历了30次修订(amendment),另外还对原指令已限制物质的范畴进行了16次补充(adaptation to technical progress),指令经多次修订与补充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有害物质的法规体系。

    在家具领域,限制指令主要适用于木家具、家具所使用的纺织布料等。所涉及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砷化合物、偶氮染料、镍镉、重金属、多氯联苯(PCB)、多溴联苯(PBB)、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仿和四氯化碳等。本页下方的“相关欧盟法规”列出了限制指令在纺织服装方面的历次修订和补充情况。

    在这些修订和补充中,与木家具最相关的是砷化合物(89/677/EEC、2003/2/EC)、五氯苯酚(91/173/EEC、1999/51/EC)和杂酚油(2001/90/EC)。而其他修订和补充主要是针对软垫家具等家具中所使用的纺织品,详细可参考“纺织服装”专题中的欧盟“有害物质要求”栏目。

    关于限制指令的详细内容,也可参考其官方网站。

1. 砷化合物

    目前,很多木质设施和木质家具都会用到木材防腐技术。木材防腐处理是为了在保持木材花纹的前提下延长木材的使用寿命、提高木材使用率、节约木材,有助于保护森林资源。在各种木材防腐剂中,铜铬砷(CCA)是一种含有铜、铬、砷的混合物,一直被用作长效防腐剂处理木材,防腐效果比较持久。但研究发现,经CCA处理过的木材会释放出对人致癌的有害重金属砷和铬,而医学已经证实六价铬是一种致癌物质,砷也是能够危及人类健康的慢性但毒性剧烈的毒素。同时,铬和砷对环境也有不利影响,废弃物难以处理。

    为了对CCA进行有效控制,欧盟委员会在2003年发布了2003/2/EC指令,这是对76/769/EEC指令所作的第十次技术补充,所修改的内容是76/769/EEC中第20条“砷化合物”。该指令规定,凡是用 CCA 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及木制品,在投放市场前,需加贴“内含有砷,仅作为专业或工业用途”的标签。另外,包装上也应该加贴“在搬运这些木料时,请戴上手套;在切削这些木料时,请戴上口罩并保护眼睛。这些木材的废料应作为危险性废料,经过授权后进行适当处理”的标签。经过防腐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在下列方面:

    无论何种用途的家用木制品;

    任何可能存在皮肤接触风险的设备;

    农业上用于牲畜的围栏;

    在海水中使用;

    防腐处理过的木材可能接触到人畜所使用的木制品或其半成品。

    指令对木材防腐剂中CCA的检测标准为BS 5666:3-1991《木材防腐剂与防腐处理后木材的分析方法. 含铜、铬、砷配方的防腐剂与防腐处理后木材的定量分析》。

2. 五氯苯酚

    五氯苯酚Pentachlorophenol (PCP)也可用作木材防腐剂,上世纪90年代以前曾被广泛应用。由于残留在木制品内的五氯苯酚在存放过程中有可能转变为对人体有害的二噁英,因而很多国家已禁止使用五氯苯酚。欧盟于1991年3月21日发布了91/173/EEC指令,开始对五氯苯酚及其化合物的使用进行限制,1999年5月26日还发布了1999/51/EC指令,对其进行进一步补充。

    指令规定,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或配制品中,五氯苯酚以及盐和酯类化合物的浓度应小于0.1%。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五氯苯酚是单独使用还是作为配置品的组成成分,其中的六氯二苯并对二噁烷(H6CDD)都不能超过2 mg/kg(91/173/EEC规定为4 mg/kg)。此类产品或配制品的包装上必须清楚标示“仅限于工业用和专业用”的标签。

3. 杂酚油

    杂酚是煤焦油蒸馏后所得的混合物质,主要用作木材防腐剂。由于新近发现杂酚油具有致癌性,欧盟于2001年10月26日发布了2001/90/EC制定,禁止使用杂酚处理木材,以及禁止在市场上售卖经杂酚处理的木材。

    该指令仅允许使用杂酚和经杂酚处理的木材用于以下用途:

    用于工业装置或在特定条件下由专业人士使用,并在显目位置标识“For use in industrial installations orprofessional treatment only”;

    用于专业和工业用途,例如铁路、电力传送和通讯、栅栏、农业用途以及港口和水路用等;

    在该指令适用前已存在的经杂酚处理木材的二手买卖和使用。

    但是,在任何时候,经杂酚处理木材都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不管什么目的的室内建筑;

    玩具;

    运动场;

    公园、花园、户外康乐设施等有可能经常与皮肤接触的物件上;

    花园家具,例如野餐桌等;

    以下物品的制造、使用和再处理:用于培育的容器,可能与人或动物消费用原料、中间物或成品接触的包装产品,以及可能接触以上产品的其他材料。 [page]

   REACH法规

   REACH是欧盟出台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欧盟条例No 1907/2006和指令2006/121/EC)的简称,涉及化学品的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从2008年6月1日开始,REACH预注册正式开始,整个可供预注册的时间仅为6个月。

    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

    注册(Registration):注册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提供超过1吨每年的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包括提交技术档案。其中应有物质的信息和如何管理其使用过程种的风险的信息。数量超过10吨每年的物质还要再提交化学安全报告,以表征其安全评估。

    评估(Evaluation):评估过程将允许由主管部门来决定是否要求进一步的测试和评估,注册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即文档评估);对选定的物质,如怀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存在风险时,则要求进行物质评估。该评估提供了一种机制,要求实业界获取更多的信息。评估也会为授权或限制程序下该采取何种行动提出建议。

    许可和限制(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只有那些高度关注的物质才需要授权。高度关注物质指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持久性、生物积累的物质和有毒的物质,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以及与此相当的物质。 

    关于REACH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站“环保法规”专题中的REACH栏目。

    家具制造业作为化工产品的下游产业,在加工中所应用的胶粘剂、油漆等化工产品都在REACH法规的约束中。产品中某些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和评估的要求将对我国这些最终产品的出口产生重大影响,且一旦某些化学物质被欧盟禁止,最终产品的出口将受到冲击。因此,家具出口企业必须高度重视REACH法规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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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待顾客时,应做到认真耐心、主动热情、和蔼可亲、公平周到、童叟无欺、有问必答、多拿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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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厂家专卖、名牌产品,质量绝对保证,您可以看一看,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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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这次没能让您满意,欢迎下次光临。

       .对不起,您要的那种款式已经卖完了,要不您看别的款式是否喜欢。

    6、接待过程中的忌语

       .就在这里看,别拿那么远。

       .别弄脏了卖给谁?

       .挑好了快交钱。

       .你到底要哪个,看好了再叫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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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经理作为一方诸侯,在其所辖的区域从客户的选择到市场的运作和业务人员的管理,可谓大权在握,区域经理的能力好坏不仅关乎市场的好坏,同时也关系企业在一方市场的能否有好的表现,能否给企业带来好的销量和利润,因此作为企业在选派区域经理时都是慎之又慎,生怕会出现些什么问题,那么作为区域经理应该具备哪些能力才是一个好的或者合格的区域经理呢?

      一、协调能力

      区域市场往往都是远离区域视线之外的外围市场和公司相聚十万八千里,因此和公司总部不管是物流、市场、销售等等相关部门在工作的开展方面都会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要么是货物无法按期到达、要么市场促销方案不切合市场实际、要么出现货款与货物对不上帐的问题,而所有这些问题往往是可大可小,如果只是按照公事公办的原则进行问题的处理,或者进行告状无疑会使以后的工作更加能以开展,同时在业务员和经销商之间、经销商和二批商或者终端之间也会总有着不大不小的事情,如互相抱怨、难以配合等等问题在缠绕着工作,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不管影响士气同时也不利于市场的运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带来麻烦,因此对于区域经理来讲就需要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和各个部门打交道,通过和各个部门的在工作通过协商来解决货物运输时间、完善市场方案、理清货物和货款上面存在的问题,而对于经销商和业务人员、二批、终端同样也需要通过进行协调化解矛盾、增进理解更好的将工作开展好,如果区域经理不具备这个能力可能就会因为问题的积累出现小事变大事的恶心后果,造成市场工作开展异常艰难。

      二、资源组合能力

      一个优秀的区域经理总是善于将各种资源进行有效汇集来为我所用围市场所用,从而起到提升市场销量的作用,这种资源可能来自企业、也可能来自市场或者经销商处。如区域经通过对完成企业销售量的要求,来进行争取促销政策、广告投入、人力支持、促销费用、物力等等各方面资源的支持,或者挖掘经销商自身如资金、运力、人力等等相关资源,使经销商在这方面能够重点投入,或者对经销商在其他产品的渠道资源进行借用来推广企业的产品等等,或者也可以通过对企业产品在市场进行再定位、溢价等方式将产品的价格进行提升,在实现产品的高利润后获取促销资源,当然也可以利用经销商和卖场、超市、终端的良好客情作为资源来进行渠道的扩者、陈列支持或者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卖场等等,对于以上资源的利用作为区域经理在对争取到后还需要善于进行组合,通过组合企业和经销商资源来实现自己想要的目的,三、市场规划能力市场是需要规划,只有通过对市场的规划,才能实现投入与产出的最大化效果,反之出了很大的力但是效果确难以尽人如意,作为区域经理对市场进行规划主要有两项工作:一是渠道的规划因为不是所有的渠道都能够被企业所用,也不是所有的渠道都能够产生很好的效益,因此对于区域经理就要具备对渠道的规划能力,通过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目的、消费场所等等对渠道进行梳理找到对企业产品有力的渠道或者说是适合的渠道,分清渠道的主辅关系,从而在主渠道进行发力,到达快速占领市场和便于消费者购买的目的;二是产品的规划能力现在的市场竞争不在是单一产品单打独斗的竞争年代,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都是通过产品的组合来提升综合的竞争实力,原因在于每个产品在市场所针对的消费人群不一样,每个产品的销售量也不尽相同,企业所面临的竞争产品总是多种多样的,而作为区域经理就需要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企业自身的产品进行归类总结,分清企业各个产品品相在市场上承担的角色,到底是形象产品、利润产品、跑量产品、竞争产品,只有对产品做好这些分工,才能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关注重点、突出重点,找到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的去工作,同时通过对产品的规划才能做好货物计划,发挥各产品在市场上的作用,去阻击竞品,提升自己的销量,达到运作市场的目的。

      四、市场宏观预测能力

      每个市场的情况总是不相同的,对于经销商而言在经销很多产品之后一个很深的感触是企业缺乏指导,自己干的盲目出力却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而真实的原因在于对经销的产品缺乏宏观市场的预测能力,原因在于虽然经销商经销这个产品,但是对这个行业的不熟悉只是一知半解,对行业的宏观趋势没有预测能力,造成工作的被动,该出手时不出手,不该出手时乱伸手,而区域经理作为在本行业的专业人士,不论在对市场行情或者对整个行业都较高处经销商,所谓见多识广也是这个道理,这就需要区域经理对市场宏观场面能够有较深的了解,在整体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市场的发展情况对市场进行预测并指导经销商的工作,明确经销商在那一阶段做那些事情,而且做对的事情,只有做到这样对于区域经理来讲才能在经销商面前挺起腰杆,才能让经销商对你佩服,那区域经理的工作也就好做的多了。

      五、经销商把控能力

      所谓经销商的把控能力就是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由于经销商不是企业的员工,同时经销商面对众多的产品有很多的选择余地,因此经销商的管理工作,对区域经理来讲总是很难做的,然而对于区域市场来讲往往是只要把经销商驾驭好了,市场就会有好的结果,因此对于经销商的把控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区域经理在管理经销商时首先需要了解经销商经销产品在获取利润背后的真实的想法,其次需要了解经销商的获利情况,只有在这两个方面了解清楚了,才能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工作,可以运用方法有很多但是总结归纳就四个字威、逼、利、诱。威即对经销商进行恐吓以做不好进行取缔或者化小市场区域来进行惩罚,而逼则是在威的基础上通过压货的方式来迫使经销商努力的去做;利则是通过利益的驱使来让经销商自己去做,心甘情愿的去做;诱则以市场或者行业前景给经销商一个目标一个方向,并朝着所定的目标去前进。

      六、市场洞察分析能力

      市场机会无处不在,问题的关键如何去发现这个机会并去利用这个机会,同时市场又是处于时刻的变化状态,如何能够对这种变化进行洞察和分析,这是区域经理时刻需要面对的事情,对于区域经理而言在市场工作中如果能够洞察市场、把握市场市场机会进行有效的工作,就会对市场产生大的影响力,这是区域经理在市场工作中必须具备的能力,只有具备这种能力才能在时刻变化的市场面前做到胸有成竹而临危不乱,面对竞品的强大市场冲击找到市场发展的机会,并利用这个机会快速进行市场的突破。对于市场的洞察分析,作为区域经理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对市场环境、消费意识、消费者需求等整体情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对市场竞品企业背景、产品情况充分了解;第三需要对企业产品的优缺点和产品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四对营销理论知识和分析工具需要全面的掌握,最后需要善于观察和进行感悟。

      七、沟通能力

      区域经理向上需要和市场经理、营销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打交道,向下需要和经销商、业务员、终端联系,同时也要和卖场采购等相关人员交往,因此对于区域经理来讲具备好的沟通能力是其应该必备的能力,在和这方面的很多人的接触过程中,良好好的沟通不仅能够避免误会,增进友谊,同时也可以让很多的事情变得简单,从而得到好的支持,使区域市场工作能够开展的顺水顺舟。

      最后,以上几种能力对于区域经理而言,只是其工作开展所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和应该掌握的基本功,其中还有很多如学习能力、激励下属的能力等等在本文中无法一一概述,但是在具备以上几种条件后,对于一个区域市场而言能否做好和区域经理的自身的素养也有相应的关系,这是后面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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