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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行业驶向新蓝海

时间:2022-08-17     人气:908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
概述: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到2025年,家居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质量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初步形成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更高水平良性循环。未来,在“高质量”引擎的牵引下,智能家居行业将在广袤的家居市场中行驶得更稳、更远。


  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智能家居市场


  在数字化浪潮下,家居行业在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向着智能化、融合化、绿色化等方向演进,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呈加速发展态势的智能家居市场。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4—2023年全球拥有智能系统的家庭数量持续上升。2018年全球智能家居包括设备、系统和服务消费在内的支出总额接近960亿美元,且在之后5年(2018—2023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0%,到2023年将增长至1550亿美元。


  业内人士指出,得益于政策、技术和消费环境的优势,我国在智能家居市场有着肥沃的发展土壤。近年来,智能家居作为重点应用频繁出现在各类政策中,推动行业快速发展。自2019年以来,5G技术形成的产业链进入发展快车道,为智能家居提供落地支持。奥维云网研究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保持在2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预计2022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可达6515.6亿元,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家居市场消费国,占据全球50%~60%的智能家居市场消费份额。


  虽然如此,放眼整个家居行业,依旧面临重点行业创新引领不足、质量精细化水平不高、智能化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家居消费需求仍待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行动方案》。在智能家居方面,《行动方案》中提到支持建立智能家居和重点家居行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研究制定智能家居分产业链图谱、搭建家居产业协同合作平台、加快智能家居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培育智能家居生态等内容。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陶小年表示,《行动方案》提出的家居产业这一概念和范畴,既符合现阶段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的实际要求,又能促进家电、家具和照明电器等产业融合发展,为家电产业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特别是开发场景化、智能化、套系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了有效的引导。


  IDC中国高级分析师刘云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行动方案》的推出有利于统筹各方资源,给予智能家居行业更为全面的支持,加快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步伐。同时,这一方案也将加速中国智能家居行业规范化、一体化发展,从而提升整体行业的发展质量。


  “随着方案的推进,中国智能家居行业有望逐步形成覆盖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全链路行业标准,引领智能家居这一新兴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提升整体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率,并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刘云说道。


  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需求是个大课题


  现阶段,我国智能家居设备的市场渗透率较低,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及市场发展完善,未来智能家居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在业界看来,智能家居在进一步升级后会迎来“全屋智能”的阶段,而后者的核心价值在于综合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赋予智控系统自主感知、自主决策、自主控制、自主反馈的能力。


  事实上,目前中国全屋智能市场在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上均已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在这一领域,已涌现出了华为、小米、海尔、美的、欧瑞博、绿米等不同类型的优质玩家。IDC数据显示,预计2022年中国全屋智能市场销售额将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54.9%。华为终端BG首席战略官兼全屋智能产品线总裁邵洋表示,未来全屋智能的本质是空间交互革命。家的功能将从单一的居住延展至娱乐、办公、学习等,这对智能家居的交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实现全屋联网化、空间集控化、交互自然化和系统联动化。


  不过,在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挑战也不容小觑。GfK中国家电事业部总监蔡凌向记者列举出了其中一些较为典型的问题:智能家居产品是否真正解决用户痛点问题,不同生态产品各自为政,全屋智能更多实现的只是部分场景的智能,大数据和AI在智能物联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等。


  上述问题的解决离不开行业协同。业内专家指出,家居市场具有产品品类繁多、产业链较为分散、市场玩家多元的特点,因此提升行业发展质量需要明确市场发展方向,统筹各方协同发展,积极鼓励开放合作。


  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智能家居行业有待从生产研发、应用、服务等各个环节发力。在生产研发环节,应强化科技企业和传统制造企业合作赋能,将更多家庭设备纳入智能化发展行列,扩充智能家居设备选择。在使用部署环节,应推进平台设备连接的合作互通,强化不同种类、不同品牌设备间的互联能力,提升智能家居使用体验。而在应用服务环节,应鼓励平台数据的开放合作,提升数据使用效率,提升智能家居个性化服务能力,推进智能家居应用服务生态的完善。


  作为数字经济新场景、宅经济的延伸,智能家居是产业链条长、市场需求多、发展潜力大、长尾效应明显的一片新蓝海。与此同时,如何让这一市场需求得到充分激发和释放,是关键所在。


  在刘云看来,可以从技术、设备、渠道和生态四方面进行布局。首先,技术演进是家居智能化必不可少的因素,人机交互、设备连接和移动能力的发展将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使用体验,从而提高市场认可度。其次在设备方面,产品功能和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是场景化落地的关键,同时通过产业带效益降本增效,有助于降低智能家居的消费门槛,提升市场接受度。而在渠道方面,伴随智能家居向全屋智能深入发展,渠道服务能力将愈发重要,线上、线下渠道都应建立完善的售前展示、售中沟通、售后服务体系,提升用户触达效率。最后,在生态方面,完善智能家居生态建设不仅要构建家居设备间的互联互通、丰富智能家居应用服务种类,也应注重家庭与办公、车载、移动等空间场景的联动,从而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智能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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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二)》)。《需求标准(二)》新增了实木家具、钢制家具和电动/智能家具三大品类,共82款家具产品,供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家具项目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时参照使用。

    据了解,《需求标准(二)》是在《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一)》(以下简称《需求标准(一)》)的实践基础上,由两家协会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代表共同讨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此次新增加的82款产品引用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29项,明确列出采购标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验收标准要求以及不同家具种类在编制采购需求时使用到的技术参数。

    与《需求标准(一)》相比,《需求标准(二)》的整体框架以及结构均与其保持一致,设置了“标准版”和“高标版”。“标准版”聚焦采购人的家具基本使用需求,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和规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高标版”则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在标准版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对原材料、产品性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需求标准(二)》同样包括“采购需求书”“商务需求及建议评分标准”两部分,明确评审细则,提升政府采购家具项目的专业化水准,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2020年6月,《需求标准(一)》正式发布,为政府采购家具项目起到了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4月底,浙江已经有超过240多个政府采购家具项目使用了该标准,总预算金额超过5.3亿元。但随着政府采购使用需求的日益多样化,《需求标准(一)》涵盖的七大品类120款产品已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

    对此,业内认为,《需求标准(二)》的推广使用,将有效覆盖办公家具、学生课桌椅、学生公寓家具、幼儿园家具、普教实验室家具、高校实验室家具、医院家具、实木家具类、钢制家具类和电动/智能家具十大常见政府采购家具项目,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时提供参考依据。

    据悉,该系列标准的制定,是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与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持续推进“规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专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两家协会将结合《需求标准(二)》的后续使用情况,对《政府采购 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指南》团体标准进行修订。

    阅读全文
  • 项目概况


    广医大二期动物中心、科技大楼与学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2-8299


    项目名称:广医大二期动物中心、科技大楼与学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18,7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动物中心、科技大楼与学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18,7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生产备货; 2.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通知中标人入场送货,中标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送货,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和抽检工作,并提供防水布等材料做临时存放保护; 3.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通知中标人入场安装,中标人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卫生清洁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动物中心、科技大楼与学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动物中心、科技大楼与学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 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 据《投标函》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7日 至 2022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


    联系方式:37103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28866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燕


    电  话:020-2886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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